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以案释法】骗医保救命钱,“好心”也犯法!
时间:2026-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医保基金,是咱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贴心钱”、守护生命的“暖心钱”,和每一位参保人的生活紧紧相连,是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但凡有人法律意识淡薄,骗取基金,终将受法律制裁。

2020年小月的婆婆李某被诊断为肺癌晚期,长期在合肥等地接受治疗并依规享受医保政策。2023年11月,李某去世后,小月在葬礼上得知李某的堂弟也罹患肺癌,出于“帮忙”心态,她持李某的大病补助、低保补助等材料,在医院开具3盒价值万余元的药品赠予其堂弟。案发后,小月表示自己只想助人为乐做好事,没想到弄巧成拙。小月真诚悔罪并全额退还骗取的医保基金款项。

(图片由AI生成)

检察官指出,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更损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共同利益,其危害性极大。因为所骗取的一针一药,都是在蚕食维系公共健康的“生命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了维护医保制度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司法机关必须依法予以追诉,以此警示公众,杜绝此类“好心办坏事”的违法行为。

2025年8月,肥东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月提起公诉,同年9月,小月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医保基金是保障老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的“生命线”“救命钱”,关系到千家万户看病就医的权益,不是谁都能动的“唐僧肉”。很多人以为“用家人医保开药来帮亲戚朋友”是举手之劳,可以“助人为乐”,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一旦查实,不仅要全额退回骗保资金,还会面临高额的罚金,更会被判处刑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国家都会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骗保行为,守住法律底线,守住平安幸福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