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特点精准化、人性化办理,为其提供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着力从根源化解矛盾,用司法温情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
案情背后:压力下爆发的
准高三学子
时间回到今年7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嫌疑人小鲁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小鲁作案时是一名准高三学生。了解到小鲁家庭条件有限并未聘请律师后,检察官第一时间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通过进一步审查,检察官发现小鲁在校成绩优异,与被害人系邻里关系,此次犯罪系因生活琐事一时冲动所致,且事后悔罪态度良好并取得谅解。考虑到小鲁正处于高考备战的关键阶段,若简单追究刑责,可能会对其学业和人生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检察官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又为小鲁开展了心理疏导帮助他纾解戾气与压力,并为小鲁的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从多方发力为小鲁的健康成长护航,并从根源化解邻里矛盾。
心理疏导:为少年打开 “心门”
“我现在满脑子都是这件事,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让父母替我的错误行为“买单”,也怕同学和老师知道后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小鲁坦露,长期的心理压力不仅影响了他的学习状态,更让他陷入了自我否定的困境。为帮助小鲁走出心理阴霾,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咨询师通过共情倾听、认知引导等方式,引导其理性面对纠纷、正确处理人际冲突。 经过心理疏导后,小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重新树立起积极的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