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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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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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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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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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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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00 |
2.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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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10 |
16.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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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10 |
16.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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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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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8.10 |
18.10 |
0 |
二、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1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3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相关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人员因公出国(境)形成的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6.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35.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1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35.08%,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本院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