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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决算,无其他单位决算;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部门决算表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321.7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321.7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8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由于人员退休、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32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1.7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32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32万元,占89.9%;项目支出234.39万元,占1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1.7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余),支出总计2321.7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8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由于人员退休、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8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二是由于人员退休、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55.08万元,占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7万元,占19.6%;卫生健康支出46.13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165.53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087.32万元,占89.9%;项目支出234.39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按市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5.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收回预算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9.84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安排,部分维修工作暂未开展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检察支出在年中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去世,部分费用未支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0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做实,年中追加职业年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院未发生年初安排的部分相关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0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院未发生年初安排的部分相关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院未发生年初安排的部分相关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0.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提租补贴发放金额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3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39万元,支出决算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15.52%。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2024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公务接待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为1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15.52%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持平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15.52%。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截至2024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8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5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4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法制宣讲等工作,实施效果良好,一是保障检察办案,保障司法公正;二是持续优化检察机关办案模式,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法制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部分预算资金的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考核依据不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脱节,有些目标可能过于理想,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如设定效益指标缺少量化指标;二是绩效运行监控方面,监控结果应用不足,设定的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偏差较大,未能根据绩效监控的结果,及时调整指标值;三是绩效评价方面,指标权重设置不够合理,有些指标可能对项目整体绩效影响比较大,但权重却低;部分项目评价主体单一,主要由内部人员进行,缺乏外部专家参与,评价过程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导致评价结果不够真实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优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结合实际工作,充分调研实际情况,确保切实可行,建立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变化、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目标,当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调整时,及时修订目标并且报批;

二要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在监控过程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防止出现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偏差较大的情况。

三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指标,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分类设置针对性的绩效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合理设置权重,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项目绩效;引入多元评价主体,邀请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并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独立客观。积极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并通过内部会议等方式,提高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定期总结预算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维修改造费”等5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5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231.1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1.34万元,增长44.65%,主要原因是由于财物上划统管,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5个)

附件1.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pdf

附件2.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5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