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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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00 |
2.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80 |
24.8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4.80 |
24.8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26.80 |
26.80 |
0.00 |
二、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8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相关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人员因公出国(境)形成的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4.8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8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院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