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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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9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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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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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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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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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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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0 |
公务接待费 |
1.08 |
1.08 |
0 |
0.10 |
0.10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64.50 |
64.50 |
0 |
18.45 |
18.45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50 |
39.50 |
0 |
18.45 |
18.45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00 |
25.00 |
0 |
0.00 |
0.00 |
0 |
总计 |
65.58 |
65.58 |
0 |
18.55 |
18.55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万元,完成预算的28.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及公务车辆一辆未购置。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占0.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5万元,占99.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19年度本院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0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办案。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 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98万元,下降90.74%,下降的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2020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业务交流。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6.05万元,下降71.40%,下降的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管理,缩减开支;二是因供货方违约,车辆采购未完成。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下降的的原因是因供货方违约,车辆采购未完成,车辆采购主要用于办案,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5万元,与2020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1.05万元,下降53.29%,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