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7.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8.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9.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组成,无二级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42人,其中在职100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1. 围绕经济发展新目标,全力提供司法保障。

  2. 围绕平安建设新要求,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3. 围绕检察发展新局面,大力推进争先创优。

  4. 围绕司法改革新形势,优化权利运行机制。

  5. 围绕党的建设新常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表12)

13.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66.3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66.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265.52万元,占55.84%;卫生健康支出35.68万元,占1.57%;城乡社区支出810万元,占35.74%;住房保障支出155.11万元,占6.85%。

与2018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04万元,增长6.99 %。主要原因:一是调资及年度预算增加;二是加大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展览大厅建设、检务工作大厅建设费用的增加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6.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661.96万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二是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65.52万元,占86.90%;卫生健康支出35.68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155.11万元,占1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809.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40.2万元,下降29.60%,下降原因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及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456.4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74.7万元,下降37.57%,下降原因主要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两反转隶。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35.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73万元,增长11.83%,增长原因主要是调资及年度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0.41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在职事业编人数不变。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155.1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47万元,增长30.74%,增长原因主要是调资及年度预算增加。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9.8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肥东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肥东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2266.31万元,比2018年增加148.04万元,增长6.99%。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入预算226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31万元,占64.26%,比2018年预算减少661.96万元,下降31.25%,下降原因主要是一、2018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10万元,占35.74%,比2018年预算增加81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主要是一2018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二是2019年我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增加。。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支出预算2266.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8.04万元,增长6.99%,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十名检察辅助人员、检务工作大厅建设、技侦大楼内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999.83万元,占44.1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66.48万元,占55.88%,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的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基本建设等。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19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院业务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65号)和《肥东县财政局肥东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7〕166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0.5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公车管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等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58万元,比2018年增加47.78万元,增长69.45%,增长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增加、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829.52万元,较上年增加46.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15万元、通用设备40.70 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9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除经常性业务经费、“三公”经费及预算金额小于30万元的专项业务费外,其他所有申报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8个,涉及预算资金1141.1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见附表12)。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需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13张)

附表1: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56.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其中: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810.00

三、国防支出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65.52

1,265.52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0.00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0.00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00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0.00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35.68

35.68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0.00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810.00

0.00

81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0.00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0.00

0.00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0.00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0.00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0.00

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有情支出

0.00

0.00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55.11

155.11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0.00

0.00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二、其他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三、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五、预备费

0.00

0.00

0.00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0.00

0.00

0.00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小计

2,266.31

本年支出小计

2,266.31

1,456.31

810.0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0.00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2,266.31

支出总计

2,266.31

1,456.31

81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2: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19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456.31

999.83

456.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65.52

809.04

456.48

 

 

 20404

 检察

1,265.52

809.04

456.48

 

 

   2040401

   行政运行

809.04

809.04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56.48

0.00

456.4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5.68

35.68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68

35.68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27

35.27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1

0.41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5.11

155.1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5.11

155.1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11

155.11

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3: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999.8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5.74

 

 

30101

 基本工资

259.86

 

 

30102

 津贴补贴

222.55

 

 

30103

 奖金

21.40

 

 

30107

 绩效工资

1.9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85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5.1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4.0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58

 

 

30201

 办公费

3.92

 

 

30202

 印刷费

1.00

 

 

30205

 水费

2.00

 

 

30206

 电费

2.00

 

 

30207

 邮电费

2.00

 

 

30211

 差旅费

3.00

 

 

30213

 维修(护)费

1.00

 

 

30215

 会议费

1.00

 

 

30216

 培训费

1.00

 

 

30228

 工会经费

13.91

 

 

30229

 福利费

16.0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7.4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51

 

 

30302

 退休费

26.00

 

 

30305

 生活补助

9.5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4: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810.00

0.00

81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10.00

0.00

81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

0.00

81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

0.00

81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5: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本表为空表,没有发生数(预算数)

       

 

 

附表6: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56.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其中: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810.00

三、国防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65.52

 

 

四、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五、其他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财政专户资金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金库存量资金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预算单位往来户资金

0.0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5.68

 

 

   预算单位权责发生制资金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其他资金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81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有情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55.1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二、其他支出

0.00

 

 

 

 

二十三、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五、预备费

0.00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小计

2,266.31

本年支出小计

2,266.31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0.00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2,266.31

支出总计

2,266.31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7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财政专户资金

金库存量资金

预算单位往来户资金

预算单位权责发生制资金

其他资金

 

合计

 

2,266.31

0.00

1,456.31

8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65.52

0.00

1,265.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

 检察

1,265.52

0.00

1,265.5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809.04

0.00

809.0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56.48

0.00

456.4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5.68

0.00

35.6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68

0.00

35.6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27

0.00

35.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1

0.00

0.4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10.00

0.00

0.00

8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

0.00

0.00

8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

0.00

0.00

81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5.11

0.00

155.1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5.11

0.00

155.1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11

0.00

155.1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8: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266.3100

999.83

1,266.4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65.5200

809.04

456.48

 

 

 20404

 检察

1,265.5200

809.04

456.48

 

 

   2040401

   行政运行

809.0400

809.04

0.0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56.4800

0.00

456.4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5.6800

35.68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6800

35.68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5.2700

35.27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0.4100

0.41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810.0000

0.00

810.0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00

0.00

810.00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810.0000

0.00

81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5.1100

155.1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5.1100

155.1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1100

155.11

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9: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合计

 

999.83

999.8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5.74

845.74

 

 

30101

 基本工资

259.86

259.86

 

 

30102

 津贴补贴

222.55

222.55

 

 

30103

 奖金

21.40

21.40

 

 

30107

 绩效工资

1.90

1.9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0.85

40.85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5.11

155.1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4.07

144.0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58

116.58

 

 

30201

 办公费

3.92

3.92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05

 水费

2.00

2.00

 

 

30206

 电费

2.00

2.00

 

 

30207

 邮电费

2.00

2.00

 

 

30211

 差旅费

3.00

3.00

 

 

30213

 维修(护)费

1.00

1.00

 

 

30215

 会议费

1.00

1.00

 

 

30216

 培训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13.91

13.91

 

 

30229

 福利费

16.09

16.0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20

15.2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7.46

47.4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0

7.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51

37.51

 

 

30302

 退休费

26.00

26.00

 

 

30305

 生活补助

9.51

9.51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0

2.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10: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本表不含涉密项目支出)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采购项目、采购类别、采购品目)

总计

一般预算安排

基金预算安排

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

**

1

2

13

14

15

 

 

 

合计

70.00

70.00

0.00

0.00

0.00

 

 

103001001

肥东县检察院机关(行政)

70.00

70.00

0.00

0.00

0.00

 

 

 

 货物类

70.00

70.00

0.00

0.00

0.00

 

 

 

   一般通用设备

70.00

70.00

0.00

0.00

0.00

 

 

 103001001

     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电脑一体机、平板式微型电脑)

20.00

20.00

0.00

0.00

0.00

 

 

 

     通用软件

50.00

50.00

0.00

0.00

0.00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11: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本表不含涉密项目支出)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

购买方式

购买服务
 起止时间

总计

一般预算安排

基金预算安排

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

**

**

**

**

**

**

**

**

 

 

 

 

 

 

 

 

 

 

 

备注:本表为空表,没有发生数(预算数)

               

附表12: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部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项目类别/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

项目内容

项目绩效

 

 

**

**

**

**

**

 

 

 

合计

1,141.10

 

 

 

 

103

检察院

1,141.10

 

 

 

 

  103001001

 肥东县检察院机关(行政)

1,141.10

 

 

 

 

 

   专项业务费支出

331.10

 

 

 

 

    103001001

     大、要案经费

20.00

【项目概述】: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需大、要案专项经费20万元。【立项依据】: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需大、要案专项经费20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需大、要案专项经费2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

【总体目标】: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强业务经费的管理,保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专用经费。【产出-数量指标】:确保办案的数量,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产出-质量指标】:确保办案质量,不断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强业务经费的管理,保障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产出-时效指标】:在办案期内完成办案。不断提高办案效率。【产出-成本指标】:日常工作中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产出-其他产出指标】:不断提高其他产出质量与数量,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加强经费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效益-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不断提高,适应了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经济发展,保护了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专用经费。【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我院加大了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活动,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营造山青水美的幸福肥东。【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和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助力。【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指标均符合法律法规,为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指标百分百。

 

 

    103001001

     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经费

10.00

【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和《安徽省检察机关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为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和支付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申请的救助,应将赔偿费用及司法救助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2019年—2021年每年需国家赔偿5万元,司法救助经费5万元。【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和《安徽省检察机关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为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和支付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申请的救助,应将赔偿费用及司法救助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2019年—2021年每年需国家赔偿5万元,司法救助经费5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为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和《安徽省检察机关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为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和支付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申请的救助,应将赔偿费用及司法救助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近年来的实际情况,2019年—2021年每年需国家赔偿5万元,司法救助经费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

【总体目标】: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现我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产出-数量指标】:减少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急需救治无法承担医疗救助费用等情况)的人数。【产出-质量指标】:减少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急需救治无法承担医疗救助费用等情况)的人数。给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提供一定的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困难【产出-时效指标】:根据被害人受到伤害的时间程度,积极高效帮助被害人申请国家救助金。【产出-成本指标】:根据救助金额与案件管辖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救助金额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一般在三十六个月的工资总和之内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救助标准。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适当突破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产出-其他产出指标】:其他产出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效益-经济效益指标】: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和《安徽省检察机关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建立健全的司法救助体系,为肥东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有利于帮助贫困人口,为2020年全面脱贫事业贡献一份力。【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稳定社会团结,宣扬社会积极力量,号召更多有爱心的人士加入帮扶队伍。【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无【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利于宣扬社会正能量,稳定社会团结,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均在合理范围内。【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百分百。

 

 

    103001001

     机关食堂运行经费

50.00

【项目概述】:近年来,我院以服务和保障肥东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将加大在涉农、涉税、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方面的查处力度,我院侦监、公诉、民行等相关科、局、室人员将经常加班办案,为了解决干警节假日中午、晚上、平时晚上办案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的生活问题,不影响办案,每人每餐补助15元生活费,根据预算,2019年—2021年每年需经费50万元。【立项依据】:近年来,我院以服务和保障肥东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将加大在涉农、涉税、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方面的查处力度,我院侦监、公诉、民行等相关科、局、室人员将经常加班办案,为了解决干警节假日中午、晚上、平时晚上办案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的生活问题,不影响办案,每人每餐补助15元生活费,根据预算,2019年—2021年每年需经费50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近年来,我院以服务和保障肥东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将加大在涉农、涉税、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方面的查处力度,我院侦监、公诉、民行等相关科、局、室人员将经常加班办案,为了解决干警节假日中午、晚上、平时晚上办案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的生活问题,不影响办案,每人每餐补助15元生活费,根据预算,2019年—2021年每年需经费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

【总体目标】:积极保障院干警用餐,提供后勤保障功能,为推进执法办案人员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贡献一份力量,【产出-数量指标】:数量指标百分百,用餐量根据用餐的实际人数,杜绝浪费。【产出-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优秀,用餐干净卫生,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以下简称食堂) 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房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窗口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㈡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㈢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过(清),三消毒,四保洁。  ㈣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㈤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从源头保证了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时效性高,食堂根据干警上下班及加班时间,人数,做出饭菜,不影响干警工作时间【产出-成本指标】:产出成本合法合理,根据实际需求,力争成本最低【产出-其他产出指标】:产出的其他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干警的基本生活需求,我院以服务和保障肥东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为干警提供后勤保障有利于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干警的基本生活需求,我院以服务和保障肥东经济建设大局为中心开展检察工作,为干警提供后勤保障有利于社会效益的提高。【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多人集中用餐,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资源浪费。【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干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有利于检察工作成果更上一层楼。【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指标均达到良好指标。【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指标百分百。

 

 

    103001001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12.10

【项目概述】:根据2017年9月30日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的函”的精神及《安徽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皖组发【2017】3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我院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数为91人(包括一名预备党员),经预算,每年院党组织活动经费:6万元+(91人-30人)*1000元/人=12.1万元。【立项依据】:根据2017年9月30日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的函”的精神及《安徽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皖组发【2017】3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我院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数为91人(包括一名预备党员),经预算,每年院党组织活动经费:6万元+(91人-30人)*1000元/人=12.1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根据2017年9月30日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的函”的精神及《安徽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皖组发【2017】3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我院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数为91人(包括一名预备党员),经预算,每年院党组织活动经费:6万元+(91人-30人)*1000元/人=12.1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产出-数量指标】: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不低于3比1。【产出-质量指标】: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满活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产出-时效指标】:按照“一年推广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全县达标基层党组织比列,2019年达到100%。【产出-成本指标】:本单位党员数91人,按照预算单位党员数在30人以上的,以30人为基数,超过人数按人均1000元/年的标准进行预算。【产出-其他产出指标】:其他产出指标均合法合理合规。【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基层党组织活动,带动肥东经济发展,有利于形成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特色品牌。【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效益得到保障,基层党建活动把保护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肥东新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基层党组织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指标符合法律法规【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百分百

 

 

    103001001

     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

104.00

【项目概述】: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立项依据】: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需104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近年来,我院加大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狠狠打击发生在涉农、涉税、医药招投标及建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我院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工作重心,先后成立了多个专案组,在财力、人力保障方面,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县财政也给予了全力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了多个大、要案专案组,驻点办案,每年直接用于专案的办案经费100多万元。由于财政安排我院的办案(业务)经费定额很难保证办案经费的需要,尤其是大、要案专案经费的支出,根据我院近几年大、要案的办理、专案经费的支出,经预算,每年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需104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19年

【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铲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各级各部门要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产出-数量指标】:数量指标得到保障,保障办案数量【产出-质量指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铲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各级各部门要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产出-时效指标】:保证时效性,在确定的时间保障办案质量【产出-成本指标】:减少办案成本,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确保办案成本最小化【产出-其他产出指标】:其他产出指标均符合法律规范,合法合规【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为创造大美肥东贡献一份力,促进肥东经济发展【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创造美好肥东贡献一份力,创造社会效益最大化【效益-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最大化【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效益最大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指标均符合规范【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指标百分百

 

 

    103001001

     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装备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

100.00

【项目概述】: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装备经费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充分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提升检察装备,更好服务群众。【立项依据】: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装备经费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充分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提升检察装备,更好服务群众。不断加强装备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员权限分配及有关业务流程的运维保障能力。【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装备经费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充分认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提升检察装备,更好服务群众。不断加强装备专业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员权限分配及有关业务流程的运维保障能力。因此我特定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装备经费(合财行[2018]1877号)经费为1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19年

【总体目标】:基层院开展创建“八化”建设示范院活动,明确指导思想,领会活动意义,理清工作思路,以落实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总体要求为目标。【产出-数量指标】:装备购置,各项指标均要符合法律法规。【产出-质量指标】: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的装备,更好为群众服务。【产出-时效指标】:在当前预算年度完成,保证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在效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力求成本最低。【产出-其他产出指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促进肥东建设经济的发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肥东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加强人民检察院与社会群众的联系,更好的服务群众,促进司法行政业务的正常开展,大大提高检察工作效益,改善办案区工作环境,促进肥东社会效益不断发展。【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按照国家节能规范设计的要求,采用节能技术设计,节能材料,节能技术,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国家节能规范设计的要求,采用节能技术设计,节能材料,节能技术,本着可持续发展战略,设置了综合利用设施和循环系统,以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均符合法律法规。【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指标100%

 

 

    103001001

     宣传教育培训经费

35.00

【项目概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部署,以岗位互通基本标准为指引,以提升素质能力为核心,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为重点,始终把思想政治与法制理念教育放在首位,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推动肥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一是针对员额内检察官培训二是针对检察辅助人员培训。根据我院近几年宣传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情况,经预算,每年需【立项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部署,以岗位互通基本标准为指引,以提升素质能力为核心,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为重点,始终把思想政治与法制理念教育放在首位,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推动肥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一是针对员额内检察官培训二是针对检察辅助人员培训。根据我院近几年宣传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情况,经预算,每年需宣传教育培训经费30万元。【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总体部署,以岗位互通基本标准为指引,以提升素质能力为核心,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为重点,始终把思想政治与法制理念教育放在首位,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推动肥东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一是针对员额内检察官培训二是针对检察辅助人员培训。根据我院近几年宣传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情况,经预算,每年需宣传教育培训经费3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21年

【总体目标】: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  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 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 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  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 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 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  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政法 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 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  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 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坚持把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永葆政法队伍 本色的力量源泉。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工  作,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政法干 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紧密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  途径、新路子【产出-数量指标】:全院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的同时综合素质也稳步提升,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产出-质量指标】: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促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措施,同时,要注重对教育培训工作中好的经验作法及时进行总结,提升教育培训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要立足干警的法学层次和岗位需求,积极探索改进检察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按照“以学员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现代教育培训理念,制定符合实际的培训计划,注重改进培训方式和教学手段,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提高培训质量。注重考试考核。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干警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引导干警不断加强在职自学,落实各项学习培训任务。政治部将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教育培训工作考试考核和检查检验。【产出-时效指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检院、省院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  “务实、规范、创新、争先”的总体要求和“稳中求进、创新发展”的工作基调,以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干部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检察教育培训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产出-成本指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加大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尽可能将成本降到最低,培训成果最大化【产出-其他产出指标】:其他产出指标均得到有效保障【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宣传教育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经济发展,人文交流,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效益。【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群众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效益不断增长【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干警将培训成果不断普及群众,将一些环保理念告诉群众,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教育培训成果不仅影响干警的服务水平也使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为可持续发展社会提供保障【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得到有效保障【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它满意度100%

 

 

 

   修缮费支出

810.00

 

 

 

 

    103001001

     检察检务服务项目建设

810.00

【项目概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公开、规范、便民、高效、智慧”原则,实现集约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应用,建成场所相对独立、职能相对集中、空间相对分离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和办案工作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检务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检务服务项目建设,检务公开、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司法办案,根据皖检发控字【2018】3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检务工作区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开展检务区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测算标准及数额】:  检察检务服务项目建设包括对技侦大楼维修工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展览大厅建设、技侦大楼内部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检务工作大厅建设。  检务工作区由一个检务大厅、三个功能区域、一个网络平台组成,即“1+3+1”模式。主要职能是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公共办案、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建成后的大厅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务工作区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及参考已建成的检务工作大厅的县区检察院的预算,建议我院的检察检务服务项目建设为81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止时间】:2019年-2019年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公开、规范、便民、高效、智慧原则,实现集约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应用,建成场所相对独立、职能相对集中、空间相对分离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和办案工作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检务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产出-数量指标】:工程竣工,各项指标均要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办案需求。【产出-质量指标】:工程竣工,质量要安全可靠,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会审,验收,评价,反馈,修补,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验收并做认真总结。【产出-时效指标】:在预期计划的工程期内完成项目,早日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办事,认真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推动我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发展。【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支出在预算范围内或不超出预算数过多。【产出-其他产出指标】:其他产出均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效益-经济效益指标】:促进肥东建设经济的发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肥东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效益-社会效益指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检务透明度、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效益-生态效益指标】:按照国家节能规范设计的要求,采用节能技术设计,节能材料,节能技术,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国家节能规范设计的要求,采用节能技术设计,节能材料,节能技术,本着可持续发展战略,设置了综合利用设施和循环系统,以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效益-其他效益指标】:其他效益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其他满意度指标】:其他满意度百分百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

     

 

 

附表13: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名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5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5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合计

40.58

 

 
   

 

 

备注:空白项为“0”或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