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20-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东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金额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9.50

      公务用车购置费

25

总  计

65.58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6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无相关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56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31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人员因公出国(境)形成的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增长比例为0%,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限定公务接待的次数与人数。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65号)和《肥东县财政局 肥东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7〕166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63.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增长比例为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车辆实际拥有数没有变化,预算金额没有变化。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等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预计在车辆编制内报废更新一辆车,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