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精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赴古河路小学为同学们带去一堂以“预防校园侵害 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上,未检干警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出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预防“校园欺凌”为切入点,用生动的语言向同学们阐释了欺凌行为的法律边界与现实表现。

“言语辱骂、肢体冲突、社交排斥、网络诋毁……这些都可能构成欺凌。”未检干警通过情景案例,详细解析了校园欺凌的常见类型,并特别强调:“欺凌不止是‘打’,更多是从‘说’开始的。一句伤人的话,一次故意的孤立,都可能对同学造成深远伤害。”
在讲解法律后果环节,未检干警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及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并清晰说明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欺凌者,还是旁观者,都不是法律之外的‘观众’。”未检干警提醒同学们,法律既保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也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
“面对欺凌,不要沉默,也不要硬碰硬。”未检干警向同学们传授了实用的自我保护要领:保持冷静、优先避险、及时求助、保留证据。同时鼓励大家:“不仅要保护自己,也要对身边的欺凌行为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你的声音,可能就是照亮他人困境的一束光。”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分享感受,在一问一答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课程最后,全体同学齐声诵读反欺凌口诀,将法治意识与友善理念一同铭记心中。
校园安全无小事,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与社会和谐。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携手学校、家庭与社会各界,凝聚保护合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以法治阳光护航每一位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