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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检护民生】遇到纠纷需冷静 轻易出拳不可取
时间:2024-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把车挪开一下,让我的车过去”

“你等一下,等我把车子上的货搬上去”......

凌晨1点左右,肥东县撮镇镇某物流园内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蔬菜仓库的门口停着两辆货车,司机小李和司机小王的嗓门越来越大,争吵间小王上前一把揪住了小李的衣领:“你干嘛骂人?”小李也不甘示弱,抡起拳头就给了小王一拳,这一拳正打在了小王的鼻子上,小王立刻被打的眼冒金星、鼻血长流,跌坐在地上。经鉴定,王某的鼻部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某向检察官表示,案发时因急于送货,自己确实有不够冷静、不够克制的地方,现在自己非常后悔,案发后主动赔偿了王某的损失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自己以后也会引以为戒,遇到争端不再擅用武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王某也表示,案发后李某某主动登门道歉、态度诚恳,自己发自内心地原谅李某某,恳请检察机关不再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本院审查后认为,鉴于双方已达成刑事和解,社会矛盾已化解,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李某某与王某均对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满意,感谢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办案理念,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

检察官说法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在遇到一些诸如停车、排队等生活琐事纠纷时容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情绪上头快,“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的情况时有发生。

检察官呼吁大家,工作、生活、出游中,遇到纠纷时一定要冷静,采取合法手段解决争端,切不可一言不合就开骂,一时冲动就出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轻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