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有困难,找警察”已是一种生活常态。倘若警察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被人阻扰、侵袭,依据法律,对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近日,本院审查起诉了一起酒后袭警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钟某以袭警罪提起公诉,保障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图片来源于网络)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7日晚,钟某报警至肥东县公安局称被兄弟打伤头部。肥东县公安局陈集派出所民警孙某带领辅警刘某、韩某出警至肥东县陈集镇钟某母亲王某家中。经询问,系钟某酒喝多了以后与其兄弟发生纠纷,民警孙某现场调解无果,欲将钟某及其兄弟等人带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钟某拒不配合,阻碍民警执法,推搡孙某、打孙某脸部,后钟某欲拿长条板凳殴打孙某被钟某亲属拦下。孙某多次口头警告未果后,孙某持警械催泪喷射器朝钟某面部喷射,钟某用拳头殴打孙某左眼眶一拳。在被带至警车内之后,钟某仍予反抗,用手铐将辅警刘某手指砸伤。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钟某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本院依法以袭警罪对钟某提起公诉。经审理,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决钟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酒喝多了”不是情绪失控、逃避责任的理由。暴力袭警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严重冲击国家法律底线,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大家应当支持、配合,切勿暴力袭警、挑战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