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言巧语迷人眼,上当受骗在眼前。一男子冒充狱警将王女士骗的“团团转”,最终,该男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我院批准逮捕。
案情简介
2020年,张某因犯抢劫罪入狱,2022年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张某不仅没有悔改,还凭借着监狱服刑的“经验”打起了歪主意。2023年4月,张某冒充安徽省某监狱狱警,以监狱管教干部自居,通过吹嘘管理服刑人员、发送监狱地址等行为打动了被害人王某,又以帮助王某在监狱内服刑的朋友调动轻松岗位为由进一步接近被害人,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骗取对方钱财。
经审查,张某的行为涉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张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1月,张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我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着谈恋爱、找关系、走后门的幌子,对普通老百姓骗财骗色,还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诈骗的案件频频发生,这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切实利益,扰乱社会秩序,也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近来,随着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群众面对陌生人和天降横财时警惕性有所提高。但是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依然层出不穷,在五花八门的社交软件和鱼龙混杂的人际关系中想要辨别真伪并不容易,在此建议广大公众以下三点:
一、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脚踏实地的金钱观。
二、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者短信,不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或者危言耸听,不轻信天上会掉馅饼。
三、若不幸遭遇骗局,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