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银行卡不但能存钱也能“挣钱”吗?只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或手机卡,可以卖到几百到一千元不等的价格,“挣钱”如此容易,你心动了吗?
案情简介
经好友介绍后的赵某就心动了,赵某将本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出借给他人注册公司,并在他人授意下前往银行开设对公账户,把对公账户、U盾、营业执照、银行卡等一套材料打包出售,从中获利700元。天底下竟然有这样送钱上门的好事,别急,吃了犯罪分子的“糖”,就掉进他们精心策划的“网”里。
“账户已更改,请把钱汇入某银行,账号户名是……”这是不少人都见过的诈骗短信。明明是网络骗子,却敢将自己卡号姓名公布出来,犯罪分子真的敢如此猖狂吗?原来犯罪分子公布的其实你卖给他们的银行卡。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大量非法获取和转卖的手机卡、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传递诈骗信息、攫取非法利益的重要“媒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抵不住几百元的诱惑,“实名”办卡后转卖,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低成本的作案工具。据悉,在校学生、75周岁以上的老人、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群往往是被骗两卡的“高发区”。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共受理了15起两卡犯罪案件,瞄准犯罪链条的源头加大打击力度,封堵“两卡”漏洞。
检察官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犯罪时,为隐匿犯罪行为,往往会向他人收买多张手机卡、银行卡用于拨打电话、收取诈骗款项等违法所得,给司法机关侦查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同时让被害群众遭受的财产损失难以追回。因此,大家一定要牢牢看住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卡,不要因为一时贪念,遭受牢狱之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