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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聪明”毛贼被捕记
时间:2021-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简介 

    2020年11月份的一天,王女士正独自在家照顾孩子,听到大门口有开锁声,她以为是家人回来了便没在意,但是这种开锁声持续了两分钟,王女士觉得不对劲,便抱着孩子来到客厅,就在此时,她看到大门一开,门口人影一闪又迅速将门关上,王女士意识到危险,便马上报警。

    民警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显示,犯罪嫌疑人进入小区大门口、电梯间以及在小区内能够看到面部的录像,均用手遮住了面部。王女士家的监控拍下丁某某进入其家中的视频,虽然其并没有掩面,但画面只有六秒钟,难以有效捕捉嫌疑人的面部细节。民警通过对嫌疑人进入王女士小区门口的图片进行反复比对,利用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犯罪前科的丁某某。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丁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人有一技之长是好事,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来实施违法犯罪,丁某某会开锁,他本可以去公安局备案,用此长处谋生,走勤劳致富的道路,但他却自作聪明以为用手遮面便可以逃脱法网,但这些伎俩不过是掩耳盗铃之举,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检察官提醒大家只有奋斗才能换来幸福生活,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途。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