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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荒唐的“复仇”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赌钱输了35万,怀恨在心的黄某某决定实施报复。但被怒火冲昏头脑的他不会想到,这次报复不仅导致他外逃八年,而且在到案之后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是一家爆竹厂的老板,2010年的一天晚上,他与被害人王某某等人一起赌钱,赢了45万元后黄某某想要离开,但其他人说不能赢了钱就走,继续参与赌博的黄某某不但将之前赢的45万输个干净更是“倒贴”了35万。黄某某支付了5万元现金,剩下的30万王某某要求他打欠条,不然就封了他的爆竹厂,黄某某只能照办。

  事后,越想越气的黄某某决定实施报复。于是黄某某找到谢某某、吴某某两个帮手,在2012年的一天,黄某某和王某某等人来到肥东县收取烟花爆竹款,收取来的钱款都放在王某某的轿车上,黄某某下车时故意没有关上车门就随王某某等人离开。随后黄某某通知谢某某、吴某某实施盗窃,由吴某某钻入车内将现金拿走,谢某某联系车辆接应。顺利将钱财盗走的吴某某刚拎着钱款离开,不料被返回车上的王某某侄子撞见,吴某某便赶紧逃跑,匆忙中不少钱款掉落,此时联系车辆的谢某某赶来接应,两人便乘车离开。

  几天后,吴某某打来电话告诉黄某某,谢某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某便仓皇出逃,最终于2020年8月被抓获归案。2020年11月15日,黄某某涉嫌盗窃罪案已经由肥东县检察院依法起诉至法院。

 

检察官说法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黄某某安稳人生的破灭就是因为这起因赌博而引发的案件。
 

  “赌博毁一生”、“十赌九输”是硬道理,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赌博发家致富。结果要么倾家荡产,要么妻离子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