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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喝了两杯酒 朋友变对手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忙碌的工作结束后,邀上三五好友喝几杯聊聊天,本是一件轻松惬意的事情,可肥东县一男子却因多喝了两杯对同样酒后失言的朋友大打出手,亲手打翻了友谊的小船。 


 

案情简介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夏某甲与几个朋友一起吃烧烤,酒过三巡后,被害人徐某某说好友夏某甲在吹牛并骂了句脏话,作为夏某甲的堂兄弟夏某乙很生气,认为徐某某不尊重自己的堂兄弟。为了维护夏某甲的“尊严”,夏某乙一把将徐某某推倒在地,后被众人拉开,酒局也不欢而散。 

    谁曾想夏某乙并没有善罢甘休,在徐某某离开的路上,夏某乙又追了上来,二人再次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夏某乙将徐某某的耳朵咬了下来。酒醒后的夏某乙只隐约记得自己与人发生过争吵,完全想不起事情的详细经过,更想不起自己将朋友的耳朵咬掉了的事实,得知事情全部经过后,喝“断片”后的夏某乙追悔莫及。 

     夏某乙酒后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2020年8月6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对夏某乙提起公诉,同年8月18日夏某乙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检察官说法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各种因酒喝多后造成的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件,这些人原本可能是性情温和、遵纪守法的人,可一旦饮酒过度,在酒精的刺激下很容易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最终害人害己 。 

    本案中的夏某乙曾因寻衅滋事被多次判刑,构成累犯从而加重处罚。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受限制。检察官提醒大家,喝不完的酒,管不住的手。作为理性谨慎的成年人,请大家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毕竟“断片”也是有代价的。 


 

法条链接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