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为挣医药费开设赌场,患病不是“免刑金牌”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身患癌症的张某某,因需去医院治疗,且无法正常工作,为挣钱看病和维持日常花销,张某某铤而走险的挣“快钱”。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份张某某因患疾病在住院期间花费了不少积蓄,但后期治病还需要继续花钱,张某某便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办法,就是将亲友聚集在一起赌钱,自己从中抽取“头子钱”。3月22日至4月10日,张某某在肥东县店埠镇自家租住的房屋内多次组织人员进行赌博,被召集而来的亲友都知道张某某身患重病, 要通过这个方式挣点生活费,打电话邀请时都会来“捧捧场”。开设赌场十几天以来,张某某共抽头渔利6000元左右。结合张某某案发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身体、家庭状况,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量刑建议。 

    近日,由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肥东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张某某的遭遇令人同情,因其患病多年需要治疗,家中生活日渐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其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红线的合理借口。赌博就是精神的鸦片,不仅危害了个人的心灵、意志、身体、家庭和前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了杜绝这种不好的社会现象,我们必须从自我做起,提高自身对于赌博的免疫力,洁身自爱,远离赌博。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