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几万元手续费,你就能在国外获得一份年薪三十万元起步的好工作。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听了是不是非常心动?别着急,如果只盯着天上的馅饼,就可能掉进犯罪分子为你设置的陷阱里了。
案情简介
谢某某曾在一家出国劳务公司担当翻译,期间发现帮人办理出国劳务签证收益颇丰,尤其是前往发达国家的工作签证盈利空间更大。为了达到不法目的,谢某某便自己注册了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明知自己经营的公司不具备对外派遣劳务资格,仍为几十名农民工办理旅游签证前往英美等国家非法出国务工。谢某某对这些农民工谎称只要交了手续费,不但可以以办理旅游签证的方式送他们顺利出国,到了国外还可以为其安排高收入的工作。有部分农民工甚至在明知旅游签证无法在当地务工的前提下,依然被高额工资所迷惑,铤而走险。
被害人刘某某经人介绍后认识谢某某,谢某某承诺缴纳10万元手续费后就可以为他提供一份在英国的工作,并保证他一年至少能挣30万,不菲的工资令刘某某心动了。在缴纳完手续费后,谢某某通过提供虚假的任职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为刘某某申领旅游签证,并指导他如何应对、蒙骗外国使领馆的签证官和外国海关、边检人员的检查,以去英国旅游的名义非法出国务工。
顺利骗取到前往英国的旅游签证后,刘某某开始畅想以后的幸福生活,但在到达英国后的近三个月里,刘某某只能辗转在英国伦敦、曼城等工地打散工,恶劣的工作环境、低廉的工资收入令其无法忍受,只能联系谢某某要求回国。刘某某的致富梦破碎,谢某某却赚得盆满钵满,谢某某收取其手续费10万元,除去签证费、办理假材料费、往返机票费、接机费以及赔偿刘某某的1.5万元外,非法获利高达6万元人民币。
经审查,2017年-2019年间,谢某某先后为40余人非法办理旅游签证并成功组织其中的10余人非法外出务工,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这些通过谢某某成功偷越至外国的人,其实根本就没有找到谢某某承诺的好工作,且因旅游签证无法正常务工,只能在当地华人餐馆、工地打工,更有甚者因无法找到工作而流落街头,联系谢某某要求回国却不被理睬,只能让家人汇款购买机票回国。
近日,谢某某因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肥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谢某某向45名被害人退赔人民币一百余万元。
检察官说法
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活动,不但使我国公民个人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而且还破坏了出入境管理规定,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影响了我国的对外形象和国际声誉,甚至会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检察官在此提醒那些想要外出务工的人员,不要盲目跟风出国务工,更不要抱有可以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劳动部门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否则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偷越国(边)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