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张某(18岁)从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雪佛兰轿车,不慎将车后保险杠、后车灯撞坏,对方让赔5000元。邢某(15岁、同案犯)和张某都没有钱,邢某就想方法:由邢某约朋友出来介绍给张某认识,然后邢某借故离开,张某再向邢某朋友借手机打电话,趁人不备将手机偷偷带走。2018年3月,张某用上述方法将邢某朋友程某的黑色VIVO X20手机盗走,卖了1000多元。后程某报警,张某被店埠派出所抓获,赔了被害人2500元。4月,两人采用同样方法将沙某的黑色OPPO R11S手机盗走,将秦某的OPPO R9S盗走。
2018年5月17日,张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