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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检察院办理的未检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时间:2017-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17,肥东检察院未检工作再获殊荣,该院未检“红霞工作室”检察官胡红霞承办的卞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这是一起普通的校园暴力案件。起因于青春期情感问题和日常的口角纠纷,却最终酿成一场涉案15人的校园伤害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时,思考良多,慎之又慎。

考虑到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为了方便学校管理,减少负面影响,不影响学生的学习,承办人将所有调查询问工作都在该校完成。

本案嫌疑人既有未成年人,也有成年人。检察官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时全部进行调查,形成15份详尽的调查材料,以便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

办理案件时综合全案案件事实和嫌疑人在案件中的作用、情节以及案发后的悔罪态度、帮教能力、分情况处理,体现未检办案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严而有度、宽而不纵。

进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环节,该院还创新开展题为“灵魂碰撞、健走正道”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带着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来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警示教育,让高墙、电网、铁窗警示他们对法律的敬畏,以服刑人员的现场报告去引起他们知法守法的共鸣。

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时,该院邀请孩子们的监护人一起召开座谈会,谈人生、谈理想,有一个孩子在座谈会上说“以后的路上,我知道该如何安排自己的路程,给自己设定一个方向一个梦走下去,或许会经历失败,但我不会放弃自己,坚信有一天会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道彩虹”,这话语让办案检察官深感欣慰。

一直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肥东检察院未检工作始终严格遵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针对每一名嫌疑人的不同犯罪作用、情节、悔罪态度、帮教能力分情况处理,体现未检办案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严而有度,宽而不纵。在摒弃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的同时,将人性化关怀融入未检工作,最大限度的挽救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学校。

作为肥东县未成年人“社会关护员”的承办检察官胡红霞曾语重心长地说:“青春期是人生重要的一个十字路口,如何让这些徘徊在青春路口的年轻人安全走过这个路口,是你我他全社会的责任。而作为一名基层未检干警,我们的责任就是引导他们安全的通过路口,特别是对于已经走错的孩子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倾听他们的心声,必要时拉一把,帮助他们及时找到正确的路,走好青春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