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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检察长带案下访与检察信访联络员双管齐下解决多年上访案件
时间:2017-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8日下午,肥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关朝银带领控申干警一行专程来到撮镇镇政府, 为老上访人温某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一案件带案下访,依托检察信访联络员做好该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

    原来温某是一位老上访户,其1996年因敲诈勒索罪被肥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温某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温某仍不服,继续向市中院、省高院申诉均被驳回申诉请求。2004年,温某继续向合肥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申诉,又均被一一驳回申诉请求。但温某固执己见,始终认为案件有错,此后,温某长期不断向省、市院有关领导缠访申诉。

     针对温某长期缠访的行为,3月初,控申科在调阅案件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基础上,认真听取了温某的诉求。关朝银副检察长高度重视该信访案件,本着“以人为本,为当事人着想”的原则,检察长亲自带案下访,依托我院在各乡、镇设立的检察信访联络员平台,与控申干警赶赴撮镇镇政府化解该信访积案。针对温某提出的四点诉求,关朝银副检察长从法理入手,逐一释法说理,有理有据,并明确告知该案件经几级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维持处理决定,如果其继续非访将面临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同时从情理入手,与撮镇镇政府沟通,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问题。在关朝银副检察长耐心细致地劝导、说理下,温某的内心顽结终于解开,并诚恳的表示:“今后我不会再这样无原则上访了。”关朝银副检察长、在场人员及温某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