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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正确适用相对不诉,修补夫妻感情裂缝
时间:201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执法为民情,春风雨露恩”。2014年6月5日上午,肥东县包公镇村民黄某夫妇手捧锦旗来到肥东县检察院,为公诉科的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们对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近日,肥东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因夫妻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妻子温某因丈夫黄某沾染赌博恶习,与其闹离婚。2014年1月24日17时许,在肥东县包公镇文集车站,双方又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黄某用手将温某左手无名指卷伤。经肥东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温某本次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对于因夫妻、邻里、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肥东县检察院积极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案发后,在该院的努力下,双方刑事和解,温某对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014年5月17日二人复婚。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院于2014年5月30日决定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悉,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肥东县检察院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探索恢复性司法工作方式,并首次举办刑事和解案件听证会,修复社会、邻里、家庭关系裂痕,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