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涉企刑事犯罪,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近日,肥东县检察院依法审查逮捕了一起伪造企业印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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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张某某系北京A公司销售人员,A公司曾与肥东B公司签署水果购销框架合同。2019年3月,张某某为赚取差价,私自利用与B公司签署的水果购销框架合同,从A公司提出价值76万余元的货物发给陕西一家公司。张某某为完善供销货物流程,通过PS方式伪造B公司企业电子印章和B公司虚假收货证明、还款保证函等文件。B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A公司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导致B公司法人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卡内3万余元被司法划扣。直至B公司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调取相关民事诉讼证据材料,张某某伪造B公司企业印章的行为才露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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