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部门: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07 |
1.07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7.30 |
37.30 |
0.00 |
16.53 |
16.53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7.30 |
37.30 |
0.00 |
16.53 |
16.53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总计 |
38.37 |
38.37 |
0.00 |
16.53 |
16.53 |
0.00 |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度本院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1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办案。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度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的开支。2021年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业务交流。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55.68%,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缩减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实际也未产生相关经费,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0.77万元,下降55.68%,下降的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