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秘书事务,处理和编发检察信息;
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
负责有关工作部署、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
负责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等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负责检察信息化系统的设施建设、设备选用;
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八) 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同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统计等日常管理事项;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表彰奖励、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检察文化等工作。
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衔管理。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