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为充分发挥“检察+妇联”的职能优势,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工作,7月17日,肥东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联签仪式。
县检察院与肥东县妇联代表郑重签署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双方在案件线索共享、矛盾化解介入、联合救助扶困、家庭教育指导、平等保护维权、特殊制度落实、监护监督联动、特殊群体保护、“一站式”办案互动、法治宣传教育、临界预防矫治、从业禁止监督、维权服务保障、强制报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定期会商机制等十六个方面的合作内容,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体系。双方承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能动履职、综合履职,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整合司法资源,拓宽维权视野,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县妇联的合作,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共同推动我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1+1>2”的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