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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未检专项检察 守护美好明天
时间:2021-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为契机,肥东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近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红霞工作室在前期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的基础上,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行动。随机抽取店埠镇司法所,进行实地走访。
    检察干警首先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了当前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情况,查阅在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了解社区矫正机构是否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是否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进行社区矫正、是否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等情况。

   在检察中发现,店埠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在矫人员卷宗文书齐全。但也存在教育帮扶中注重思想理论教育与劳动教育,而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职业技能教育等相关问题。对此,肥东检察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司法机关针对问题加以整改,力求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上不断完善。

    检察干警还与1名在矫对象及法定监护人进行了面谈,充分了解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定期为未成年人参加学习及思想教育、就业指导提供条件、监护人是否能够充分履行监护责任、在矫对象的生活有无实际困难、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等情况。红霞工作室负责人胡红霞表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司法所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积极做好相关教育工作,工作繁忙之余,每天抽出时间和孩子谈谈心。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明天。

肥东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特殊职责和任务,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