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率。6月7日下午,合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第一支部书记洪星,肥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总支书记盛丹青等一行,率合肥市、肥东县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分别到肥东县店埠镇青春社区、安乐社区开展“检察员进社区(村)”工作。
今年4月27日,合肥市检察院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印发了《合肥市检察机关检察员进社区(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大三保零发生”专项行动,将全市239名员额检察官、106名检察官助理匹配至全市1707个社区开展工作,在当好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平安守护员、民意信息员的同时,实现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下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下降,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