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被告人李某某对许某某实施不法侵害,被肥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发生后许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丈夫王某某本身也有残疾,劳动能力受限,家庭生活开支及许某某的治疗费用仅靠王某某一人打零工予以维持,同时家里还有老母亲和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
肥东县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此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主动联系了王某某,并帮助王某某准备好司法救助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最快时间审查案情办理救助审批工作,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解了王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同时,肥东检察院还与地方政府协调,做好为其家庭办理低保等救助措施等相关工作,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让贫困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暖,真正体现检察关怀。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制度,更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肥东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救助一个被害人,挽救一个家庭”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