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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检察院回访涉案企业护航民企发展
时间:2020-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做好“六稳”落实 “六保”落到实处,肥东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意见。9月28日下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东到被不起诉人杜某某所经营的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跟踪回访。 

    作为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张树东检察长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涉案法人杜某某虽然涉嫌犯罪,但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方损失同时取得谅解,肥东县检察院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本着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决定对其从轻处理,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回访过程中,张树东检察长与企业负责人杜某某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企业目前的生产情况,经营状况,张树东检察长强调服务民营企业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遇到的任何问题,县检察院是企业的坚强后盾,我们会定期回访,持续关注,不能“不诉了之”。同时,希望企业负责人能够知错就改,心怀感恩,扎扎实实办企业、守法经营谋发展,积极弘扬正能量,把企业经营好,用好的业绩来回报社会。

     企业法人杜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他做出从宽的不起诉决定以及对企业的关心和帮助,今后一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带领企业遵法守法,全心全意投入生产,为肥东县的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肥东县检察院将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持对涉案涉诉的民营企业进行每案必访、定期回访,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