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重组织领导到位,强化制度先行
1 强化组织领导
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5次召集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落实上级政法委、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 坚持制度先行
从完善制度入手,先后出台《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实施方案》《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 实化办案模式
肥东检察院实行“摸排+走访+跟踪回访”办案模式,主动摸排救助线索,案件办理前全方位走访调查,办理后及时跟踪回访,并将一次性救助和延续性善后相结合,切实做到及时走访、精准救助、圆满善后。
二 注重宣传推广到位,争取社会关注
1 利用东检大讲堂开展宣传
肥东检察院利用东检大讲堂宣讲平台,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相关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对象的适用范围和救助程序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使干警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调动干警做好日常司法救助对外宣传,在案件办理时主动告知并帮助被害人向控告申诉部门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2 发挥检察服务中心开展宣传
针对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的普遍不了解的现状,肥东检察院开展“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活动共9次,全方位、多角度向公众讲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通过宣传改变人民群众“被动”申请状况。
3 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利用肥东电视台、合肥晚报、肥东晨刊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共3次,借助“两微一端”编发图文并茂的宣传新闻共10余条,深入社区、村居,实地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
三 注重资金拨付到位,凝聚救助合力
1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肥东检察院就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不足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领导专题汇报司法救助工作3次,得到了有力支持。
2 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肥东检察院及时向上级院汇报、请示,通过上下联动,有效化解救助经费不均衡、保障不足问题,切实为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 注重内外联动到位,畅通救助渠道
1 建立一体化司法救助办理机制
肥东检察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司法救助工作会议4次,各部门定期对办理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对象实时排查,统一报控申部门审查,相关业务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11件。
2 对线索进行精准研判
全体5名控申干警组成线索研判小组,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因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行为遭受损害、侵害,并且无法得到赔偿或者赔偿不到位,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近亲属进行排查,梳理线索86件,认真建立基础台账,研究走访方案,召开集体会议研判,最终确定救助对象。
3 主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加强与司法、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联系沟通,就司法救助以及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达成了共识,获得了配合支持。多元化开展救助工作,多元化协作使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全方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