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肥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东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上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
会上,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涉嫌盗窃案等三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张树东检察长表示同意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三个案件的处理意见,认为审委会意见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对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
法院检察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下一步县检察院要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把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