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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院监督收监两名漏管缓刑罪犯
时间:2015-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肥东县院监督收监两名漏管缓刑罪犯

 

近日,肥东检察院对全县范围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清理,发现两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未进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查找两人下落,并督促其向县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目前,县法院已作出裁定,对两罪犯宣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今年以来,根据高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肥东县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领导小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清理,发现被宣告缓刑的两罪犯王某和刘某未进行社区矫正。

肥东县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201411月,罪犯王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4112820151127止。但王某自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到司法行政机关报道接受社区矫正,已超过数月,经调查下落不明。今年6月,罪犯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5672015106。但刘某在判决生效后也未按规定时间到司法行政部门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已超过一个月,无法查找到此人。

715,肥东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发出两份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查找两人下落,并督促其向县法院发出撤销缓刑建议。

截至记者发稿,该县法院已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对两罪犯宣告缓刑部分,对罪犯王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对罪犯刘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四个月。现王某已被收监执行,刘某正在追捕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