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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肥东检察人的抗疫日记
时间:2020-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接到肥东县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再次抽调人员参与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检察院号召全院干警报名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我第一时间报名参加此次抽调活动,能够以实际行动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我感到非常骄傲。

    13日早上,我们八名检察干警在院里集合,出发前往肥东经开区指定驻点,我的驻点单位是禹州中央广场百家康大药房。第一天防控驻点结束回家,我才和父母说起防疫值班的事。尽管父母百般担心,但我依然坚持初心,并向父母保证自己会做好防护措施,不让病毒有可乘之机。 

近日来,看到网络上关于武汉一线的医护人员的视频和文字信息,心里感触很多。与一线医护人员相比,在药店驻点的工作实在是微不足道,但既然组织安排我在这里参与疫情防控,我就应该坚守岗位,完成这项光荣的任务。   

   至2月27日,我已连续驻点值班两周时间,所见所闻所感,无外乎以下几个关键词。 

   严格按照肥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十四号)要求:实行发烧咳嗽药处方管理;实行购药实名登记;实行购药信息报送。监督驻点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检查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情况并且必须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疫情期间,药店承担了重要的防控任务,普通民众出现发热相关症状,除了去医院就诊就是到药房买药自治,因此把好药店这一关口,严控发热人员就显得极为重要。关于这一点,药店工作人员表示理解与支持,全力配合,成为了我们防疫战线上的重要组成力量。 

   驻点期间,进店询问购买的药物多为以下几种:消炎药(头孢,阿莫西林)、眼药水、板蓝根、三高人群常用药、体温计等。这些药品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居家隔离多日的特殊需求。另外就是一些特殊时期的“处方药”,对于所有说明书上标明具有退烧止咳止泻功能的药品,所有药店必需凭医疗机构的处方销售,因此例如三九感冒灵颗粒就需要凭处方单购买,售出量极少。少数群众不理解,在我们的耐心解释下,也都能接受和支持工作,感谢他们!

    毫无疑问,口罩成为了今年最抢手的“年货”。药店作为最常见的口罩购买点,今年也面临了无“罩”可售的困境。每天都有人来药店咨询是否有口罩出售,“不好意思,没有口罩”也成了我每天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尽管店门口张贴了“缺货”提醒,依旧来人必问。近期合肥医保局推出了网上预约购买口罩的活动,一些顾客急需口罩,我也经常提示并指导他们如何操作预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驻点期间,我在驻点药店严格监督药房的商业行为,落实进店人员体温登记、购买处方药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至今未发现一例发热症状,这是最令我高兴的事。到今天,肥东县已连续13天无确诊病例,前期确诊的病例也正在一个个痊愈出院。结合我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7日8时起,将我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县级二级响应。
    亲眼目睹了肥东县城从“封城”到今日的一步步形势好转,全县的一线防控人员做出了巨大贡献,亦是全县人民群众共同抗疫的有力见证。三月即将来临,春天的脚步也近了,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让我们在美好的春天相遇。让我们向那些奋战在一线的白衣天使和最美的“逆行者”致敬,武汉加油!中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