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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坚守岗位、抗击疫情 ——宋浩同志抗击疫情先进事迹
时间:2020-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领导眼中的“放心人”是他;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同事心中的“暖心人”是他;关心百姓,爱护群众,百姓心中的“贴心人”也是他,他就是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宋浩同志。

    自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战役打响以后,宋浩同志就以身作则,义无反顾地冲在第一线,他加班加点,积极办案,深入基层,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2月1日,有群众向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肥东三店销售假冒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三店进行检查,同时对该连锁超市在肥东的其他分店以及相关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上述三个店及众兴乡好宜多超市共销售假冒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400多袋。 

    得知此线索后,2月3日, 宋浩同志一行三人前往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案情、查阅相关材料,并就案情与办案人员进行研讨会商,同时要求该局将涉案材料报送至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2月4日,宋浩同志针对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发现,上述三个连锁店的行为可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犯罪。 

在审查案件的间隙,宋浩同志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住户家中做好疫情排查工作,他们细致的工作、坚毅的背影让群众更踏实,让群众更坚定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的决心。   

    为保障案件移送及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2月5日,宋浩同志一行三人前往肥东县公安局就本案的定罪、证据的收集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会商,形成一致意见。随后,宋浩同志依法建议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案件移送至肥东县公安局审查。 

    此案的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宋浩同志会持续跟进该系列案件,他表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定为群众的生命健康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一定要冲在前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了人民的幸福和法律的信仰奋斗终身”,这就是宋浩,一名基层检察干警的心声。